节约能源法在我国占据重要地位,属基本国策之一。节约能源法通常所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此部法律的制定初衷在于推动全社会的节能行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并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实现全面、协调且可持续的发展局面。
一、节约能源法实施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为推动全社会节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并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制定。于 1997 年 11 月 1 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自 1998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施行。
二、节约能源法简介
世界能源委员会于 1979 年给出的节约能源定义为:采取在技术上具备可行性、在经济上具有合理性、在环境和社会方面能够被接受的各类措施,以提高能源资源的利用效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当中所提到的节约能源,是指进一步强化用能管理,推行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并且在环境和社会层面均可承受的措施,覆盖从能源生产至消费的各个环节,降低能源消耗、缩减损失和污染物排放、遏制浪费行为,实现能源的有效以及合理利用。该法的第四条明确规定:节约资源属于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行节约与开发并重、将节约置于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按照我国的具体国情以及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节能乃我国的一项长期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