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手于人”的含义是:依靠他人来为自己处理事务。
其出处如下:
1.《尚书·伊训》:于其子孙弗率,皇天降灾,假手于我有命。
1、2. 《后汉书·吕布传》:诸将谓布曰:将军常欲杀刘备,今可假手于术。
其近义词为“假公济私”,反义词为“公而忘私”。
以下是关于这个成语的故事:在古代福禄县,赵君安被恶霸李寿杀害,他的三个儿子也因瘟疫离世。
于是,报仇的重任便落在了女儿赵娥亲的身上。
李寿见赵家无男丁,便开始放松了警惕。
赵娥亲一心想要尽快报仇,她向旁人表示,父母之仇不共戴天,报仇之事绝不假手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