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所指的是东汉光武帝时期的洛阳令董宣。
董宣在担任洛阳令期间,湖阳公主的家奴杀人后藏匿在公主家中。后来公主出行,让这个家奴作为陪乘。董宣在途中等候,拦住马车扣住马匹,用刀在地上比划,大声数落公主的过错,呵斥家奴下车,接着将其击杀。公主向皇帝告状,皇帝大怒,召见董宣想要用鞭子将他打死。董宣说:“陛下您圣德使得国家中兴,却纵容家奴杀害良民,又将凭借什么来治理天下呢?”说完就用头撞击柱子,皇帝命令小黄门阻止他,让他向公主叩头谢罪。董宣不肯依从。强行让他叩头,董宣双手撑地,始终不肯低头。于是皇帝下令让这位强项令出去。此事记载于《后汉书·酷吏传》。汉代荀悦的《申鉴·杂言上》中写道:“光武能在王莽面前伸张正义,却在强项令这里屈服。”清代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一员官》中说:“夫人随即带着公子驾车回去,发誓道:‘他即便死在这里,我也不再来了!’过了一年,公去世。这不能不说是如今的强项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