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摊销法指的是在周转材料领用之际摊销其一半的价值,而在报废之时再摊销剩余另一半价值的一种方法。
在此种方法之下,为了对在用周转材料以及周转材料的摊余价值进行核算,应当在“周转材料”总账科目之下,分别设立“周转材料---在库”、“周转材料---在用”以及“周转材料---摊销”这三个二级科目。详细来讲,运用五五摊销法时,周转材料的会计科目情况应当如下:在领用时,依照其账面价格,借记“周转材料---在用”,贷记“周转材料---在库”,同时摊销一半的账面价值,借记“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摊销”。在报废时,摊销另一半的账面价值,借记“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摊销”,并且转销全部的周转材料已计提在用的摊销额,借记“周转材料---摊销”,贷记“周转材料---在用”。当报废存在残值时:报废的周转材料的价值应当冲减有关资本成本或者当期损益,借记“原材料、银行存款”等,贷记“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工程施工”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