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荀子所提出的“性恶论”,乃是其关键的思想主张之一。
2. 荀子的“天人论”,在其思想体系中,属于最具积极进步价值的思想之一。
3. 隆礼重法、人而能群以及“分等级而治”,这是荀子的又一项重要思想主张。
4. “性恶论”意味着礼义等良善的品性和德行,并非与生俱来,而是依靠后天人为的努力所获取的。这一思想主要在《荀子性恶》篇中有所体现,荀子指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荀子所言的“性”,指的是与生俱来、自然形成的“自然之性”或者生理本能。这里的“伪”并非“真伪”“虚伪”中的“伪”,而是“人为”的意思。
5. “天人论”倡导“天行有常”“人可制天命而用之”。荀子并未对“天”存有迷信或畏惧的心理,而是将“天”视为一种不受人的意志左右、独立运行的自然存在。
6. 荀子力主隆礼,同时主张国家应当分等级进行治理,尊君重法。荀子觉得人之性恶,需要借助礼义法度来加以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