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作业中的“十不吊”原则
禁止执行信号不清晰的指令;
对于悬挂重量不明或不允许超载的情况,严禁起吊;
若松散物料未捆紧或装得太满,不准进行起吊。
严禁起吊地下物件;
当安全装置出现故障时,不允许进行起吊作业
若现场光线昏暗,无法清晰看到悬挂物体的吊点,不得起吊;
起重作业中的“十不吊”原则:
1. 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明时,不得起吊;
2. 指挥信号不明确时,禁止起吊;
3. 捆绑、吊挂不牢固或不平衡,可能引发滑动时,不准起吊;
4. 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严禁起吊;
5. 结构或零部件存在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得起吊;
6. 遇到拉力不明的埋置物时,禁止起吊;
7. 工作场地光线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严禁起吊;
8. 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准起吊;
9. 歪拉斜吊重物时,禁止起吊;
10. 容器内所装物品过满时,不得起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