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构成
(1)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应由 3 至 13 人组成。
(2)由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含职工代表;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职工代表。
(3)董事会应设董事长一人,且可以设副董事长。
(4)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由公司章程予以规定。
(5)董事的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 3 年,且连选能够连任。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构成
(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 5 至 19 人。
(2)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3)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4)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通过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