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因善小而不为,不因恶小而为之”,其含义为:切勿由于是较小的善举就不去施行,也切勿由于是较小的恶行就去从事。
“不因善小而不为,不因恶小而为之”源自《三国志·蜀志传》,原文乃是: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原文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原本是刘备在离世前给儿子刘禅的遗诏中的话语。在《三国志·蜀志·先主传》裴松之注中记载:“朕初疾但下痢耳,后转杂他病,殆不自济。人五十不称夭,年已六十有馀,何所复恨,不复自伤,但以卿兄弟为念。
射君到,说丞相叹卿智量,甚大增修,过於所望,审能如此,吾复何忧!勉之,勉之!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於人。汝父德薄,勿效之。可读汉书、礼记,间暇历观诸子及六韬、商君书,益人意智。闻丞相为写申、韩、管子、六韬一通已毕,未送,道亡,可自更求闻达。”
注:西汉时期的《淮南子·缪称训》曾言:“君子不谓小善不足为也而舍之,小善积而为大善;不谓小不善为无伤也而为之,小不善积而为大不善。”刘备所说的应是对此的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