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是指拥有《医师执业证》,且“级别”标注为“执业助理医师”,并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但不涵盖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的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和公共卫生这四类。乡镇助理医师证书的获取与注册:
(一)通过乡镇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凭借与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合同以及相关资料,前往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医师资格证书》。此证书依照《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卫医发〔2000〕447 号)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编码,其中级别代码为字母“X”。在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经过执业注册获得《医师执业证书》。卫生行政部门需要在其《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持证人“姓名”的上方空白处加盖红色标识章,该标识章采用全国统一格式,宽度根据内容进行调整,每行高度为 10.0mm,边框粗 3 磅,上行内容为试点省(区、市)县名,下行为“乡镇”,字体为三号黑体。
例如:贵州 XX 县乡镇
(二)获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携带与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合同、《医师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到该乡镇卫生院所属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注册,从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其执业地点被限定在该乡镇卫生院。
(三)取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能够继续参加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四)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不进行职称评定,参照医士享受相关待遇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五)在报名所在的乡镇卫生院执业满 5 年后,可以变更至本县的其他乡镇卫生院执业。
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分数线:
2012 年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临床类别 150 分,中医类别 105 分。
2011 年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临床类别为 167 分、中医类别为 111 分。